网约车聚合平台存监管空白?专家建议出具规范条例
近日,郑州一女大学生乘坐由某平台派发给有象约车的网约车时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此事引发了业内对聚合式网约车平台是否存在监管空白的热议。按照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运营方式,其自身不直接设置运力,仅提供乘客与入驻网约车的“撮合”服务,为乘客和实际提供运力的平台搭建了桥梁。对乘客来说,“网约车中介”既方便、快捷,但难以向其溯源追责。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以来,接入网约车聚合平台的**服务商屡遭处罚,这些处罚均是源于合规问题。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公布的信息显示,截至7月4日,共有9家网约车平台被处罚,包括了妥妥E行、麦田商旅、及时用车、携华出行等。其中,仅在4月,妥妥E行就收到14份罚单,处罚的原因均为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因此,一些行业人士和专家建议加强对聚合式网约车模式的监管。日前,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网约车分会、山西省网约车协会等行业组织,共同编制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信息聚合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聚合平台竞争流量红利
事实上,当前不少用户青睐于使用聚合式网约车平台打车。北京一位经常选择聚合式网约车平台打车的用户向记者表示:“我出门会先看一下导航,看完导航就可以直接在该平台叫车了。主要是该平台可选择的网约车运营平台多,还有不同的车型选择。”
某平台打车界面 图片来源:APP截图
不过,乘客选择聚合式网约车平台无法享受自营平台带来的价格优惠,也无法享受一些专属服务。
曹操出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称,曹操出行在今年5月中旬更新了“物品遗失”功能,乘客可以直接在曹操出行客户端内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与司机沟通,协商后,乘客可以选择协商快递送回、送至派出所或司机驾车送回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取回失物。该功能上线两个月,每天约有167名乘客通过该项功能寻回失物,但该功能仅限于通过曹操出行APP下单的乘客使用,通过聚合式平台下单的乘客无法使用。
在业内人士看来,聚合式网约车平台竞争的是流量端口,通过向自营平台转介流量获得收益红利。
记者了解到,目前多家头部网约车品牌既做自营式平台也做聚合式平台,并且在聚合平台方面,他们既将自己的品牌接入友商的聚合平台中,也将友商的品牌接入自己的聚合平台中,是典型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市场格局。
图片来源:摄图网-501144493
专家建议对聚合平台出具规范条例
某Top10网约车品牌的公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的自营平台在一些城市会接到聚合式网约车平台的订单,并且我们会也向申程出行等品牌的出租车司机派发订单。理论上来说,聚合式网约车平台不管理车队,也就不需要对司机和车辆的合规进行负责。我们国家对于网约车经营许可采取的是一城一策的申请模式,大多数情况下由地级市的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审核,但也有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的情况。例如,浙江省的温州市和义乌市(县级市)都有对网约车的审核权。另外,网约车这个行业的平台证和车证都相对容易获得,司机的上岗证则相对麻烦一些,例如北京、上海、天津三座城市要求从业司机具有当地户籍,而杭州、合肥等城市对外地司机的从业要求则相对宽松,仅要求司机具有当地居住证即可。”
该公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称,有的聚合式网约车平台和他们有很明确的商务条款,双方用商务合同来约定彼此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哪些投诉由该平台负责,哪些投诉由他们品牌来负责。
一位网约车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网约车市场的整体格局已经相当稳定,大多数头部品牌均有自己深耕的区域,如长三角地区的享道出行、珠三角地区的如祺出行等。小品牌则安于在某一小区域内运营,如在某个三四线地级市,甚至是县级市内开展网约车服务,这些小品牌大多经营状况良好,也没有向外扩张的需求,这就给了聚合式网约车平台拉拢发展的机会,它们可以在不同的小区域内接入不同的自营网约车小品牌。”
如何判断一个订单具体由哪个品牌来负责,最好的依据就是司机客户端。曹操出行的司机向记者表示,实际运营中他只需要曹操出行一个司机客户端,无论乘客是通过曹操出行APP下的单,还是通过聚合式平台下的单,最后都会汇总到曹操出行这一个司机客户端上,司机也能通过客户端查看乘车下单来源。
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5月31日,全国共有274家网约车平台取得经营许可。其中,滴滴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等占据市场较大份额,对聚合平台的依赖度小,其余大部分小平台都选择加入聚合平台。
一般来说,中小网约车运营商没有太强实力拓展市场份额,而聚合平台解决了中小网约车运营商的订单流量问题,它们可以通过提供聚合网约车服务,可以增强用户黏性,实现流量变现。
有网约车行业人士认为,网约车市场规模的扩大,要归功于聚合平台。有了聚合平台解决订单流量,现在只要注册公司,从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到运营许可证,就能开展网约车业务。
但聚合平台因自身不直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而无法成为交通执法的监管对象,部分聚合平台存在接入无资质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的现象,导致交通安全不可控、服务体验参差不齐,对网约车经营秩序造成了冲击。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聚合平台的出现,符合国家发展平台经济的导向,也有利于形成网约车行业良性市场结构。但是,目前对于网约车聚合平台这一业态尚无明确的政策规定,仅可参照《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原则性规定。
对此,5月下旬,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网约车分会、山西省网约车协会等行业组织,共同编制了《聚合平台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合规审核,《聚合平台规范》提出,聚合平台经营者应严格做好相关方运营能力的评估,通过信息交互和三方认证,做好安全与技术服务的兼容和支持,保障平台入驻商具备驾驶员准入资质审核的能力,向入驻商旗下符合准入条件的驾驶员及其车辆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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