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学校不能惩罚未婚先孕教师
世界日报:最高法院重申,只要不存在其它法律问题,导致怀孕的婚前性关系并不违反道德,也不能成为员工被停职的理由。
在第一分庭的裁决中,最高法院驳回了武运智慧学校提出的诉求,该校一名年轻教师因未婚怀孕而被停职。
该法院表示,法律规定,适用于所有人的道德标准是公共的、世俗的,而不是宗教的。
法院指出,武运智慧学校是一所基督教学校。但它做出澄清,称公共和世俗道德是指由于其对人类社会有不好影响而被禁止的行为,并不是基于宗教信仰的行为。
最高法院在资深法官里卡多•黎罗沙溜撰写的判决书中说:“两名没有法律障碍的成年人之间自愿发生的性行为,就像被告和她的男朋友,并不构成不道德的行为。 ”
最高法院还维持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要求学校向该教师支付欠薪、第13个月的工资、律师费和2016年11月9日(即该教师工作的最后一天)之前的其它福利。
学校也被命令向她出具《在职证明》。
最高法院在其判决书中还强调,没有法律禁止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性行为,因为这并不违反宪法的任何规定。
它指出:“因此,我们认为被告与其男友发生婚前性关系并最终怀孕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可耻或不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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