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畏惧2》再出赵冬苓式神逻辑,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可以逃避
2月1日,赵冬苓编剧的《无所畏惧2》正在播出当中。在该剧已经播出的剧情内容当中,再次出现编剧赵冬苓式的神逻辑。赵老师的这些神逻辑,在该剧的第一季当中便已经被广泛群嘲,到了第二季当中,赵老师依旧没有知耻而后勇。我们来看看出现神逻辑的剧情内容。《无所畏惧2》已经播出的剧情当中,有一位老太太,家里有钱,同情一个卖保健品的女同志,还把这位女同志认为了干闺女。结果,连续多年,这位女同志向老太太借款几百万元。等到老太太缺钱的时候,朝干闺女要债的时候,干闺女不给了。因此,老太太凭借这些借条,找到律师,上法庭,追讨欠款。
本来,这是一个“今日说法”类节目的固定低端选题,已经在广大的司法科普类的节目当中被说烂了。但是,赵冬苓编剧继续拿出来用,而且,还搞出了自己违背法律常识的剧情叙事内容。上法庭,法庭必然判决这位女同志还钱啊,这没说的。但是,赵冬苓编剧想出了一个所谓的小妙招。
什么小妙招呢?让这位卖保健品和放高利贷的女同志,和自己老公离婚,并且把自己的所有财产都转移给自己老公。这一招使唤出来之后,女主角团队就被致命一击了,没法让这位女同志还债了。法院即便是判决了,这位女同志也没钱还了。没有看过《今日说法》等司法科普类节目的低端观众,可能就被赵冬苓编剧迷惑了,以为这一招是真的高明了。
实际上,这是《无所畏惧2》的编剧赵冬苓并不懂法律常识,才造成的错误叙事。卖保健品和放高利贷的这位女同志,向老太太借钱,虽然是自己写的欠条,但是,大量的钱款,都是在这位女同志和自己老公婚姻关系存续状态之下完成的,这些钱,也都是用在他们夫妻的共同生活和公司经营上了。因此,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状态当中的共同债务,即便是离婚了,也需要他们共同承担。关于这一点,我们只要略微检索一下,就能够得到专业的司法答案(以下内容,为智能AI回答):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可以由一方承担,但这种约定只在夫妻之间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操作和法律效应
内部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共同债务。这种约定在夫妻内部是有效的,即承担债务的一方可以在偿还债务后,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外部效力:然而,这种内部约定并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在一方承担了全部债务,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
债权人同意:如果债权人在债务产生时已知晓并同意夫妻间的债务负担约定,那么该约定对债权人也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原则
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个人承担,配偶无需负责。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一般依据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
通过以上解释,可以看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可以由一方承担,但这种约定只在夫妻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其实,在电视剧《无所畏惧2》的创作当中,但凡赵冬苓编剧通过智能AI问一下,都不会搞出这么胡扯的剧情来。这位借钱的女同志,转移财产,并且离婚,让自己成为啥也没有的人,就可以逃避还钱义务吗?显然不是。赵冬苓编剧把法庭当吃素的了,把女主角们这些专业律师当吃素的了。
赵冬苓编剧在《无所畏惧2》当中,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她这么写,几位女律师,开始调查放高利贷的这位女同志公司违规放债的问题,并且拿这些问题来威胁这位女同志还钱。话说,如果搞威胁有用的话,直接搞不就得啦,何必还搞什么上法庭呢?您是司法剧啊,不是权谋剧啊,赵冬苓编剧!
《无所畏惧》系列剧之所以是烂剧,主要便是因为,赵冬苓编剧讲的每一个司法故事背后,基本上都是神逻辑,都是不符合基本的法律常识的。在正常逻辑之下,赵冬苓讲的这些故事,不成立。因此,这些故事,只能在赵式神逻辑当中,才能成立。一把岁数的老编剧,无法建立正常的、通顺的叙事逻辑,这是一件蛮丢人的事情。(文/马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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