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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拟规定:演出经纪人员不得为假唱等提供条件

时间:2021-11-19 15:55 0 604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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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经济新闻11月19日报道 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演出经纪行为,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演出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
  (二)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三)为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演出提供服务;
  (四)隐瞒、伪造与演出经纪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
  (五)对演出活动进行虚假宣传;
  (六)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七)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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