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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研究证明“核酸复阳者没有传染性” 建议向复工企业推出“新冠疫情暴发险” 新冠肺炎康复者遭遇用工歧视,一定程度上是源于对复阳的不稳定性,进一步传染身边人产生的恐惧。对于这个问题,上海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胡必杰在4月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在两年前就受到医学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围绕核酸复阳是否为新冠复发、是否为再感染、复阳者是否有传染性等议题,国内外进行了大量深入的研究。文献资料显示,国内外的新冠核酸检测有不同程度的复阳率。 研究发现,这些复阳或复发的新冠肺炎康复者,并没有引起周围人群的感染或传染。国内外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证明核酸复阳者没有传染性。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也曾表示,从目前的研究和临床经验来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后,他们体内已产生相应抗体,根据疾控专家研究,目前还没观察到造成传播的案例。希望家人和社区不必为此担忧,更不能歧视。 针对新冠肺炎康复者求职碰壁的问题,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赵晶波、上海天知澜律师事务所邢远航。二位律师对记者表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16条、劳动法第3条和就业促进法第30条、第62条,部分企业因求职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曾经呈阳性而不招聘的行为是违法的,且企业无权强制性查阅求职者的核酸检测记录和解除医学证明。 赵晶波建议,在实际操作层面,做好个人隐私保护,“按照现在的大数据,你不主动提供,企业是查不到你的信息的,所以需要你自己在这方面有一个很好的意识。”她补充说,“碰到这种具有歧视性的公司,可以去举报。” 不过,赵晶波坦言,现行行政法规对于这种就业歧视,其实没有什么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尽可能劝导企业不要进行歧视,或者说当歧视出现的时候,求职者自己去举报,“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些效率都是比较低的,歧视这个东西本身是很难去改变的。” 据广州日报报道,目前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或是无法复工复产、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不少地区的工会推出了“疫情补助金”,金额从1000元/人~5000元/人不等。此外,深圳市总工会将“新冠肺炎”纳入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职工最高可申领互助金2.5万元。 此外,广西民族大学社会学系艾晶教授表示,应该正视企业出于安全的考虑。她表示:“现在有一些地方,假如企业单位录用了这些(阳过的)人员,会放在产品销售等方面。呼吁民间给予一定的支持。” 就如何平衡企业利益相关问题,她建议,复工企业最需要的是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如果这个企业做得比较好的话,先在税收方面,或者其他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如果给复工企业推出新冠疫情暴发险,一旦‘复阳’,所有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给企业保底,才能保证企业的利益,让企业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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