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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华人更改姓名,必须知道的受理程序

时间:2023-4-8 18:25 0 1456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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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我是在菲律宾出生的华人,我有一个哥哥正在上大学,他明年就会毕业了。一次偶然的查询,发现他在菲律宾统计局(PSA)出生证明中的名字与他一直使用的名字不一致,从出生到学校他一直使用这个名字。所以,他很想把名字改成实际用的名字,这样他的毕业证就会顺利拿到了。需要去法院宣判来变更他的名字么?我哥哥应该怎么办?请告诉我,谢谢您!

案例剖析: 

过去,出生证明中的任何更正或更改都必须根据法院命令进行。在新民法典中,第412条规定的条款,即“未经司法命令,不得更改或更正民事登记册”。 

 然而,上述法律规定已由共和国法案(RA)9048修订,该法案又由RA10172进一步修订。RA10172适用于您的问题的法律条款如下:  “第1节。第9048号共和国法第1节,以下简称该法,特此修改如下:  “第1部分。有权纠正笔误或印刷错误以及更改名字或昵称。–未经司法命令不得更改或更正民事登记中的条目,但书写或印刷错误以及名字或昵称、出生日期中的日期和月份的更改或人的性别等错误的,可由有关市民事登记官或总领事依照本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更正或更改。” 

 因此,您的哥哥无需为此告上法庭。相反,您可以向保存其出生记录城市的当地民事登记处提交经过验证的请愿书。如果您的兄弟已经移民到菲律宾境内的另一个地方,无法亲自前往保存记录的当地民事登记处,或者如果你们都移民到国外,您可以亲自向目前居住地的当地民事登记官提交请愿书,或者向国外居住的最近的菲律宾领事馆提出申请(第3节,RANo.9048)。 

 更值得一提的是最高法院在Republicvs.Sali案中的裁决(GRNo.206023,April03,2017,Ponente:HonorableAssociateJusticeDiosdadoM.Peralta):“除其他理由外,如果请愿人习惯性和持续使用新名字,并且他或她在社区中以该名字为人所知,则可以允许更改名字。当地城市或市政民事登记官或总领事拥有受理请愿书的主要管辖权。只有当此类请愿被拒绝时,请愿人才能向民事登记长提出上诉或向适当的法院提出适当的请愿。 

 在本案中,请愿书就其要求更改Sali的名字而言,不在RTC的主要管辖范围内,因为补救措施应该是行政性的,即向有关当地民事登记处提交请愿书。由于未能用尽行政补救措施,RTC应该驳回更正Sali名字的请愿书。”  

我们希望我们能够回答您的疑问。请注意,此建议仅基于您所叙述的事实以及我们对此的剖析。当其他事实发生变化时,我们的意见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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