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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结局:玫瑰为何嫁59岁老男人?原这是她最 ...
菲龙网编辑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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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结局:玫瑰为何嫁59岁老男人?原这是她最好结局了
时间:2024-6-21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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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写的原著,和电视剧有所出入。
在原著中结局最后玫瑰嫁给了59岁的罗德庆爵士,成为了罗太太。
而那个时候的玫瑰也只有三十多岁而已。
很多人都觉得玫瑰嫁给59的罗德庆是将就,觉得玫瑰不需要将就,毕竟她才三十多岁,虽然有过一场婚姻,也当了母亲,但是她有钱有貌,为何要嫁一个老男人?
很多人想不通这一点,之前我以为是爱情,后来我仔细看了原著,发现不是爱情,也不是将就,而是深深地“无奈”。
甚至可以说玫瑰嫁给59岁的罗德庆不是一时间的冲动,而是经过了利益的权衡,甚至可以说是那个时候的玫瑰遇到的最好的选择了,也是她最好的结局了。
富且贵的罗德庆
原著中的罗德庆爵士,富且贵。
他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在国外生活。
他的妻子去世后他一直未娶,直到遇到玫瑰,他才有了再婚的想法。
对此远在国外的儿子罗震中听到父亲再婚的消息,第一反应是替父亲感到高兴。
“那就好了,妈妈去世后,爹一直不展颜……爹是个好人,他应该享这晚年福。”
因为他的大姐回国参加了父亲的婚礼,发现父亲变得更加年轻了,而这一切都归功于新夫人玫瑰。
甚至罗德庆爵士为了博得美人一笑,直接重新给玫瑰盖了新房子,可谓一掷千金。
“爹爹要将老房子卖掉!”大姊说:“而且已另在石澳盖了层平房,他既年轻又时髦,都不像以前的爹了。”
罗德庆娶了玫瑰后,不仅仅精神面貌更加年轻,而且事业上也更加有干劲。
“我都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本来他已接近半退休,香港一些事务本想交给你大姊夫,可是现在他又东山复出,把几爿公司整顿得蒸蒸日上,简直宝刀未老。”
面对父亲如此变化,罗家的女儿虽然担忧家产但是也觉得父亲身边有一个女人安享晚年也是不错的。
罗家的女儿一开始听说父亲再婚是紧张的,因为她们害怕将来家产被分走,毕竟这么多年父亲一直未娶,而这女人却能成为罗夫人,她们一度认为这个女人是个小狐狸精。
可是当大姐回国参加婚礼后,便改变了这个想法,因为玫瑰太美了。
她们希望自己的唯一弟弟能够回国帮父亲打理家产,避免让家产落入他人手中。
而罗德庆的小儿子罗震中是一个妥妥的纨绔富二代。
他在国外过着逍遥的日子,甚至觉得自己当好一个富二代就是对父亲尽孝了。
后来他在姐姐的劝告下回国,而且还带上了庄国栋,罗德庆见了庄国栋很欣赏他的才华,希望他能够帮忙打理自己在伦敦的生意。
罗家的生意不仅仅在香港做到巨头,甚至还做到了伦敦,可见罗家家大业大,罗德庆爵士背后不仅仅是富还有贵。
后来罗震中因为对玫瑰一见钟情,可是发现玫瑰竟然是他的继母,他一蹶不振回到了伦敦,终日换女伴排遣寂寞。
望着好友如此一蹶不振,庄国栋让罗震中回国和父亲争,当然这是气话,这不过是想让好友振作起来。
可是罗震中却说:
“跟罗德庆爵士争?他现在要名有名,要利有利,要人有人,我拿什么跟他比?
女人跟我走,也不外是因为我是罗某的儿子,我还借他的荫头呢,我去与他争?鸡卵碰石卵。”
从罗震中这番话可以看出,罗家的富贵哪怕是在欧洲也是声名赫赫。
而玫瑰成为了这样富且贵爵士的太太。
玫瑰的一无是处
很多人可能会说,就算罗德庆爵士富且贵,玫瑰也没有必要委屈自己。
毕竟再有钱,他也已经59岁了,已经快60了,就算他再什么看起来年轻,也掩饰不了脸上的老人斑,身上的老人味。
而三十多岁的玫瑰正值风华,为何要委屈自己?
对于离婚后的玫瑰的魅力,原著中她的哥哥黄振华曾说过这样的一番话:
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黄振华说玫瑰哪怕离婚三次,到了四十多岁依旧有很多男人排队追求她。
其实黄振华说的没错,那个时候的玫瑰失去了傅家明但是她身边从不乏追求者。
而对于那个时候的玫瑰经济条件,原著中写道:
追求她的人很多,妇女杂志仍然以刊登她的访问为荣,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现在黄家老房子那块地,也足以使她成为城中数一数二的富女。
她具备了一个女人所有的最佳条件。
很显然那个时候玫瑰继承了父母留下的老房子,那个房子价值千万,她本人并不缺钱,而且成为很多杂志争相采访的名媛。
她哪怕三十多岁了,依旧耀眼,正如书中所说,她具备了一个女人所有的最佳条件。
无论是外貌,还是钱财。
既然她有那么多选择,为何要嫁给一个老头呢?
在原著中,玫瑰曾对自己有过这样的一段评价:
我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孩子将近八岁,最近在闹婚变,我的性格自由散漫,不学无术,除了打扮花钱,什么都不会,我甚至不能养活自己,就会靠家人生活,我自觉是个一无是处的人。
玫瑰这番话其实总结非常精辟,她对自己的认知还是非常清醒的,这也是她为何会嫁给罗德庆的原因。
因为玫瑰虽然有钱,但是那些钱终究有一天会花光,而她自己无法养活自己。
更重要的是她哪怕三十岁的她依旧会为一条精致的裙子高兴。
原著中写道:
“我要淋浴换衣服了,”她说:“今晚要参加一个盛宴,我添了一件圣罗兰的长裙,那设计真是美丽——”她伸一个懒腰,笑了,“我真永远不会长大,到今天还为了一件裙子一个宴会而雀跃,多么幼稚无聊。”
玫瑰从小喜欢美丽的裙子,热闹的晚宴,而那个时候她即将参加的晚宴正是罗德庆爵士的邀请。
她接受了晚宴,也接受了罗德庆爵士对她的追求,没有其他的原因,因为这个男人能够给她这样精致的裙子,这样高级的晚宴。
要知道玫瑰在十七岁的时候每月花在衣服上钱都是一万数千元的。
原著中写道:
玫瑰这孩子,服装店送到我写字楼来的账单,往往一万数千元。
几件白蒙蒙的衣裳,贵得这样,我严重向她提出警告。
“还是中学生哪!”我提醒她,“你只有十六岁。”
“十七。”她说。
“十六岁半。”
“十七。”
“我不跟你吵,你少顾左右而言他,总而言之,每季不准花多过三千元。”
“三千元!”她几乎要昏厥,“三千元还不够买一件大衣哪,大哥。”
玫瑰出身的时候正是父亲事业蒸蒸日上的时期,从小她被宠着长大,物质上从来都是最好的。
哪怕十几岁她也是毫不心疼为了一件大衣花三千元,只是那个时候为她买账的人是父母,是哥哥。
而如今三十多岁的她,只能靠自己。
其实玫瑰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从小功课都是拔尖的。
甚至在美国的那十年里,她成为了职业学生,她拿了三张文凭,分别是法律、纯美术、欧洲文学。
所以玫瑰是一个非常有学识的女人,只要她想养活自己,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并不难。
但是她从未想过工作,甚至她对上班是很不屑的。
原著中写道:
“是,我是没出息。”她承认:“我才不要在枯燥的写字楼里坐半辈子,赚那一万数千,跟人明争暗斗。”
“苏姐姐是例外,”她说:“我将来可不要像她那样能干,我不打算做事。”
她瞧不起在写字楼上班的女人,更从未打算过要上班。
而她读书只是为了面子,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有学问,为了让自己在未来挑选男人上更加有砝码。
她从未想过自立,所以说她是玫瑰,是永远只能依附他人的玫瑰。
庄国栋一无所有
对于母亲玫瑰改嫁罗德庆这件事,玫瑰的女儿方太初这样评价:
“——她嫁了别人。”太初感喟,“罗德庆是什么人呢?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挥霍的,而我父亲没有钞票。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在方太初眼中玫瑰嫁给老男人是因为那个老男人有钱,有资本供玫瑰挥霍,虽然刻薄,但却真实。
玫瑰嫁给罗德庆后,在欧洲度蜜月的时候,罗德庆因为公司的事情提前回国了,而玫瑰在这个时候和在欧洲的庄国栋旧情复燃了。
他们天天约会,不顾世俗,不顾脸面。
甚至庄国栋为了重新追求回玫瑰,他抛弃了女友,辞去了工作,放弃了一切,最后玫瑰也开始和他约会。
后来罗震中看到玫瑰手上戴着一个手镯,他认出了那是之前他陪着庄国栋去玉器市场买的。
那一刻,罗震中为自己的父亲感到悲哀。
他对玫瑰说:“有选择的爱便不是爱,玫瑰,承认吧,承认吧,承认你并不爱罗德庆爵士,你欣赏他尊重他崇拜他,但并不爱他。”
罗震中看出了玫瑰对自己父亲并没有多少爱情,更多不过是欣赏崇拜。
而听完罗震中这番话后,玫瑰的反应暴露了她不爱罗德庆的真相。
她呜咽:“如果家明还在……”
她这个时候爱的不是罗德庆也不是庄国栋,她和庄国栋约会不过是因为曾经被抛弃过罢了。
后来罗德庆假死设计让玫瑰做出选择,最后玫瑰还是选择了罗德庆,抛弃了庄国栋。
毕竟身为罗太太的她能够获得一大笔遗产,就算罗德庆活着,而庄国栋也给不了她想要的那种奢华生活。
事后,罗家人都原谅包容了玫瑰,因为她美丽,因为她在最后关头选择了罗爵士。
而庄国栋这一次是真的彻底失去了玫瑰,他不仅仅失去了玫瑰,更是失去了一切,他的工作,他的名声,他这么多年来的努力都化作泡沫。
虽然庄国栋体面有才华,但是他能够给玫瑰的也不过是在一个不知名的市场上买一个不起眼的手镯罢了。
事后,庄国栋消失了,只有罗震中担心他,而玫瑰却若无其事的和罗德庆去百慕达晒太阳去了。
只有罗德庆的财力能够供玫瑰挥霍,能够让她一直保持这样奢华的生活。
而在庄国栋抛弃女友后,他的女友小曼成为了罗震中的女友。
是罗震中主动追求的她,甚至不需要什么追求,那个女孩就答应了罗震中。
没有什么原因,不过是因为嫁给罗震中比嫁给庄国栋更有前途罢了。
而罗震中挑中她不过是那个时候他得不到玫瑰受了情伤,想随便找一个女人罢了,而恰好那个时候小曼出现。·
他对小曼说:“嫁我胜过嫁庄国栋,他是穷光蛋。我不是说人要拜金,但我们确实是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是的,哪怕庄国栋之前体面,但是现在他一无所有了,所以现实的女人都不会选择他。
最后原著中写道:
姊姊与姊夫们仍回英国去协助老爹的事业,老爹与玫瑰形影不离,是城里人公认最美丽的一对。
而小曼,渐渐崭露头角,开始出锋头,做杂志封面,名牌时装穿在她身上,相得益彰,新一辈的名媛来不及与她交往,因她是罗德庆爵士的未来媳妇。
我则与小曼维持着长期订婚的状态,因目前流行这样的关系——有什么不愉快呢?一切十全十美。
玫瑰和罗德庆成为城里人最美丽的一对,玫瑰依旧是上流社会最耀眼的女性,她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晚宴上,依旧过着热闹奢华的生活。
而小曼渐渐崭露头角,她成功打入了上流社会,只是因为她是罗德庆爵士未来的儿媳,而她也慢慢变成了下一个“玫瑰”。
所以玫瑰最后嫁给老男人,其实并不是将就,其实是玫瑰的无奈,因为她除了美貌一无是处,而她那个时候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利用这绝美的皮囊换来自己想要的奢华生活,和下半辈子的衣食无忧。
其实做到衣食无忧她父母留给她的已经够了,但是她所追求的从来不是衣食无忧,她从小被宠坏了,她没有办法过衣食无忧的普通生活。
人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而对于玫瑰这样的女人来说由奢入俭难就更难了。
所以三十多岁的玫瑰嫁给59岁的老头,不是将就,是她的无奈,因为她这一生只能依附他人生活,而她的欲望确是无穷无尽的。
或许遇到罗德庆是她的幸运,因为他有足够的钱财供她挥霍,但同时这也是她的不幸,因为她这一生只能是一朵依附他人的“玫瑰”。
唯一庆幸的是她的女儿方太初没有像她母亲一样长成为一朵依附他人的玫瑰,而是长成了一颗独立的树。
希望你我都不是依附的玫瑰,而是独立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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