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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签署免除电合作社地方税协议

时间:2024-12-5 10:49 0 24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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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能源部(DOE)和财政部(DOF)周三签署了一份联合备忘录通告(JMC),将免除符合条件的电力合作社(EC)的地方税、费用和收费。

能源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新的联合备忘录通告(JMC)将在符合财务和运营要求的情况下授予在国家电气化管理局(NEA)或合作发展局注册的电力合作社(EC)地方免税。

能源部部长拉斐尔·洛蒂拉(Raphael Lotilla)说:“这种地方免税对于我们合格的电力合作社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因为它直接转化为减轻的财务负担,这些负担可以再投资于改善服务和实现100%的总电气化。”

电力合作社必须获得国家电气化管理局(NEA)的年度合规证书才能享受免税。

可以通过国家电气化管理局(NEA)认证授予的电力合作社必须至少达到75%的合规性参数评级。

能源部说:”这些参数包括保持高收集效率、实现正净资产、满足系统可靠性和系统损失标准、按计划举行年度会员大会和地区选举、实施电气化项目以实现100%的客户连接,以及向国家电气化管理局(NEA)提交完整和及时的报告要求。”

国家电气化管理局(NEA)将在联合备忘录通告(JMC)生效后15天发布有关颁发合规证书的指南。

另一方面,根据内政部与财政部签署的联合备忘录通告(JMC)2019-01号,所有电力合作社仍需支付地方政府单位征收的行政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商业许可证、市长许可证、村级许可、社区税务证书和其他费用,例如用水费、电费和通行费。

洛拉蒂说:“通过降低这些成本,我们使他们能够专注于扩大电力供应,尤其是在无服务和服务不足的地区,确保没有菲律宾家庭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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