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起左侧
发新帖

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半月,银行竞逐首单!专家提醒做好风控

时间:2025-3-20 09:49 0 64 | 复制链接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DSC0000.jpg

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官宣”后,银行纷纷开启竞逐模式,“首单”“首批”相继落地。
3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文称,该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适度放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18个城市试点适度放宽《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部分条款,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具体为,对于“控股型”并购,试点将贷款占企业并购交易额“不应高于60%”放宽至“不应高于80%”,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年”放宽至“一般不超过十年”。
如今,半个月过去,南都湾财社记者统计发现,已有至少6家银行官宣落地“首单”“首批”业务,涵盖国有大行、股份行和城商行。其中有项目授信额度占并购交易额的80%,还有多个项目的贷款期限为10年,可谓“顶格”执行。不过,业内专家提醒称,银行需警惕并购过热导致的估值泡沫风险,在开展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业务时,加强对并购项目的市场前景、整合风险等方面的评估,有效管理风险。
多家银行竞逐“首单”“首批”
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政策试点“官宣”后,银行纷纷跑出金融“加速度”。
国有行方面,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均公布了首批案例。其中,工商银行以数量见长,该行近期“一口气”为青岛、广州共4笔科技企业并购交易提供并购贷款支持。以青岛项目为例,项目的并购方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据介绍,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为73.95%,期限10年。
建设银行则于3月14日为某民营上市科技企业办理的并购贷款顺利放款。“这是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政策发布后,大型商业银行中实际投放的第一笔试点贷款。”建设银行强调道。
据介绍,本次贷款的并购方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科创板上市民营企业,目前正在规划跨区域整合发展、加大长期技术研发投入。建设银行此次并购贷款授信1.9亿元,融资比例占交易金额的80%,期限8年。值得一提的是,从授信审批到实际放款全部流程一共只花了3天时间。
股份行方面,已有至少3家银行公布了首批项目情况。比如,兴业银行近日为成都某民营上市科技企业发放并购贷款。该笔并购贷款金额占整体并购交易价款比例超78%,期限长达10年。该行表示,已在成都、厦门、上海、合肥、长沙、广州、重庆、武汉等多地与企业对接试点业务。
浦发银行也于近日在上海、杭州、广州、青岛和西安完成五笔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业务审批工作,为四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购业务提供超过8亿元授信支持。
中信银行近日也为杭州某民营科技企业并购交易发放一笔10年期并购贷款1亿元。
城商行中亦有银行勇于“尝鲜”。北京银行近期连发两则消息,其中,3月10日发布的消息称,该行近日为上海某民营上市科技企业并购交易提供并购贷款,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为77.46%,期限10年。3月17日,该行再次发布消息称,为济南市、长沙市两家优质企业并购交易提供并购贷款支持。其中,济南市首单落地试点业务,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为79.95%,期限10年。
为何是这几家银行?
为何是这几家银行“跑”在前面?
在就试点工作答记者问时,金融监管总局“圈定”了试点银行范围:试点银行应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治理完善、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并购贷款专业服务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较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也表示,在并购贷款业务上,部分银行优势较为明显。这类银行通常自身经营状况良好,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表现优异,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同时在并购贷款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而且拥有专业的并购贷款团队。
事实上,上述银行中有部分银行已经“晒”出了在并购贷款业务方面的成绩单。比如,兴业银行表示,截至2024年,该行并购贷款余额近2500亿元,位列股份制银行首位。浦发银行表示,截至2024年末,全行并购贷款余额超2000亿元,其中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投放占比超25%。建设银行则公布了科技企业并购贷款余额数据。截至3月初,该行科技企业并购贷款余额超过2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只有北京银行一家城商行落地了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收否意味着其他城商行积极性不高?
“并购贷款业务需要资金规模量级较大,一般的城商行可能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相对较小,通常更注重本地业务和中小企业的服务,毕竟并购贷款属于高风险的业务。”王蓬博分析道。
银行需警惕风险管控不足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政策第二次放宽。
2008年12月,原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规定,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并购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2015年2月,该文件被修订,将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从“不应高于50%”放宽至“不应高于60%”,并购贷款期限从“一般不超过5年”放宽至“一般不超过七年”。
而此次针对科技企业,在2015年基础上进一步放宽,能够让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有更充足的资金用于支付并购对价、整合资源等,极大增强企业的资金实力和并购能力。
以一家拥有1亿元资本金的科技企业为例,按照2015年的政策,该企业最多只能贷款1.5亿元,操作并购交易最高为2.5亿元,而如今则能玩转5亿元大项目,且贷款期限延长至10年,给予了企业更充裕的时间来安排还款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试点政策还特别强调,“督促试点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制定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工作细则,健全差异化的信贷评价体系,强化贷款资金用途监控,培养具有科技行业背景、企业并购专业知识的科技金融人才队伍”。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小可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分析称,2015年并购贷款政策放宽后,短期内刺激了市场活跃度,但也暴露了部分银行风险控制不足的问题。此次试点强调“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并要求试点银行制定细则、培养专业人才,是对历史教训的回应。
她认为,从银行风险管控角度来看,一方面,贷款比例提高放大了并购交易的杠杆风险,若并购后整合失败或技术转化不及预期,企业偿债能力下降,则可能导致银行坏账率上升。另一方面,科技企业并购涉及复杂的技术评估和市场前景预判,银行需强化对行业趋势、知识产权等领域的风险评估能力,目前银行相关专业人才是否与新变化相适应,有待观察。
她建议,在贷前审查阶段,试点银行应确保贷款人属于试点政策中规定的“试点科技企业”。同时,制定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工作细则,健全差异化的信贷评价体系。此外,还应该建立科技企业专属评估体系和更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评价模型,设立科技并购贷款专营团队,配备行业专家。在贷中监管阶段,银行应强化贷款资金用途监控。在贷后管理阶段,注意运用科技手段支持贷后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也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商业银行在开展科技型企业并购贷款时,需要健全制度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培养,提升对科技型企业资信状况和发展前景的研判能力,在过程中既要做到差异化又要做到市场化,有效管理风险。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兰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