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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已通知于欢故意伤害案相关人等查阅案卷

时间:2017-3-29 16:58 0 197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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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据中通社报道,山东省高级法院官方微博29日发布消息指,对于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合议庭日前已通知于欢的辩护人、被害人杜志浩的近亲属、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到该院查阅案卷。

山东聊城青年于欢因母亲受辱将催债人刺死获判无期徒刑的事件近日引发广泛关注。据南方周末等媒体报道,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人民币,月息10%。因其无力偿债,去年4月14日,吴学占纠集杜志浩等11名高利贷催债人堵住其公司大门,并用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露下体等方式对其进行侮辱,而接到报警的警察到场后又很快离开。

苏银霞之子于欢情急之下从办公室桌上摸出一把刀乱捅,导致杜志浩等4人受伤,后杜志浩死亡,另两人重伤,1人轻伤。

今年2月17日,山东聊城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于欢的上诉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已就案件提起上诉。于欢所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为此案的最大争议。山东省检察院也表示,将成立由反渎、公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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