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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长沙7月11日电】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11日对外通报称,当日警方快速处置一起公交车纵火警情,嫌疑人陈某森已被刑事拘留。
11日晨5时30分许,长沙市一辆7路公交车车厢中部突然起火,驾驶员迅速停车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并用灭火器当场扑灭明火。
接警后,长沙市公安局快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现场控制一名嫌疑人。
据警方调查,嫌疑人名叫陈某森(男,30岁,广西桂平人)。 据其交待,他于10日上午乘火车从外地来长沙找工作,因当天未找到工作且仅剩几十元(人民币)钱,就产生了“搞点事然后去坐牢蹭饭”的念头。 11日晨5时许,陈某森搭乘7路公交车至韶山南路东塘北路段时,将装在饮料瓶内的易燃液体倒在车厢中部的地板上,并用打火机点燃。
此次事件没有乘客烧伤,车辆未造成重大损失,也未对交通造成影响。 事发时,两名乘客因慌乱下车而摔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身体并无大碍。
犯罪嫌疑人陈某森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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