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ane00 于 2018-5-26 15:32 编辑
申请结婚许可(married license)需要的文件之一就是适婚能力证明(legal capacity),适婚能力证明就需要在驻菲代表处申请,需要的文件都有写出来,结婚许可有十天以上的宣告期,期间不得作结婚登记,否则无效。 结婚当天结婚书约(certificate of marriage)经公证人及双方签名后,送到NSO登记结婚,之后去NBI申请良名证(冠夫姓,菲藉男配偶不用),差不多一个月后会拿到结婚证书(marriage contract),拿良名证及结婚证书去菲国外交部验证及申请新的护照( 菲藉女配偶冠夫姓,男配偶不必换护照)之后去CFO(Counsel on Filipinos overseas)上课,在护照上贴上CFO标籤(菲国政府要求移民签证必需要有这CFO标籤才能出境)。 面试时要交的文件准备好,面试通过后还会有课程要上,同时间的文件会寄来台湾去户口登记,并申请一份户藉腾本给菲藉配偶申请来台签证,他就能来台湾了! 倘经本处面谈通过,本处将依面谈结果核发适当的依亲签证,如60天可延不可改办居留,或60天可延依亲签证,或居留签证等,惟菲籍女配偶向本处申请依亲签证时护照应冠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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