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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西治时期华侨的命运

时间:2018-7-4 10:42 0 2350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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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燕胜(原载于《世界日报》)
  
最近不少华侨回国内遭到不少手续上的麻烦,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持中国护照酒店和宾馆不予登记入住。二.有些7919特赦身份的护照与身份证资料不同。经了解,持中国护照华侨,现在可以凭护照登记入住酒店宾馆(福建省之外是否也许可,有待确认),至于护照与身份证资料不同,大约有下列几种情况:1.八十年代以前出国的华侨,一般都是以游客身份来菲,逾期没回去,出国时也没有注销户籍,后来菲政府特赦逾期游客,在办正式居留手续时,用在菲惯用的姓名填报,出生日期也是凭记忆(国内一般用农历纪年)。不久前,国务院侨办和公安部为了让侨胞在国内居住、投资、贸易等方便,联合下函允许侨胞在一定条件下恢复户籍。因此这些办理恢复户籍后,身份证与护照上的资料就不符。 2.九十年代以后出国的侨胞,有相当部分人的身份证还在,以7919特赦人的家属补办居留手续。这些侨胞就构成一个人持两种身份的问题。现在,中国在严查双重国籍和贩毒走私时,持两种身份之人也就遭到麻烦。
  
其实,菲律宾的华侨,历史上都遭受到手续上的种种麻烦,是华侨的一部辛酸史。限于编幅,本栏将分四部分介绍:一.西(班牙)统时期。二.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三.上世纪五十之七十年代。四.中国改革开放至今。西班牙殖民统治菲律宾七次大屠杀华人,最后一次全菲仅剩下3千余人,为了贸易和发展经济,西班牙统治者又允许华人来菲。这时的华人是从厦门港搭「安庆号」轮船经过十多天时间的海上颠簸而抵达马尼拉。据老一辈介绍,当时必须先在「文珍俞巴」水牢里至少呆上一个月(消毒)才能上岸,原来华侨每年回去可以带一位嫡系亲人(新移民),每位华侨发给一张长方形浅黄色居留证(大字ACR),一张身份证(登记ICR),每年1到2月份必须向移民局报到(缴费的常年报到),延续至今不变。华侨出国时,必须将「登记」,「大字」留在移民局,领取返菲证,返菲后再凭返菲证取回。每次都要盖十指手印,这是对华侨的种族歧视,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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