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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区伯“被旅游”四大疑问待解

时间:2015-4-4 15:59 0 715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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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正在外地“被旅游”。“广州区伯”区少坤4月3晚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被广州公安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带到外地旅游”,在离开广州的高速公路上。区少坤还表示,他与这两名工作人员相熟,但他拒绝透露更多情况。当晚19时许,区少坤在微博上发布消息“被旅游,在路上。”记者致电广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广州市政府宣传部工作人员,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4月4日《今日早报》)

62岁的广州人区少坤常被称为“区伯”,因监督公车私用闻名,被称为“全国监督公车私用第一人”。3月26日,区少坤因涉嫖娼被长沙警方行政拘留,引起社会关注。就在区伯是否“被嫖娼”的争议甚嚣日上之时,突然又来了个“被旅游”,把事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耐人寻味,最起码有四大疑问值得追问。

其一,“被旅游”的始作俑者是谁?区伯称,系“广州公安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然而,公安和政府宣传部门却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到底是谁干的?他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是“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千万不要跟嫖娼事件中神秘的“陈老板”一样,只是个“传说”。

其二,“被旅游”是否涉嫌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既然有个“被”字,说明当事人并不情愿,最起码并不完全情愿。为了实现“被旅游”,相关方面都采取了哪些手段,有没有威逼利诱?这种做法合法吗?

其三,“被旅游”谁买单?很显然,旅游的不菲花费,不可能由“广州公安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两名工作人员”自掏腰包,必然会以种种方法以公款“消化”。那么问题来了:纳税人凭什么支出这笔费用?这是否涉嫌滥用公款?

其四,“被旅游”的目的是什么?记得几天前,区伯拘留期满,也是被广州警方接回广州的。广州警方为何对一个“嫖客”关爱有加,看得死死的,唯恐离开自己的视线?是担心区伯把持不住自己再犯“错误”,还是害怕他接受媒体采访说出不该说的话来?这么一路“被”下去,区伯今后还将面临怎样的“高级待遇”?

“被旅游”本身存在诸多疑点,同时更反证出“被嫖娼”背后或另有隐情。真相不出,舆论便会继续发酵,相关方面还是及早开诚布公回应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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