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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称3年无性生活疑老公为同性恋 诉离婚被驳回

时间:2013-8-3 06:54 0 929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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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温州苍南法院来了一位容貌姣好的少妇。

  “我要离婚。我老公是同性恋,儿子和他生活在一起,以后也会出问题的。”少妇一开口,就让法院工作人员目瞪口呆。

  少妇说,她和老公已经三年没有性生活了。另外,老公的种种行为,都传递出“性取向”不正常的信号。她自己倒无所谓,可儿子不能被爸爸“带坏了”。

  三年没有性生活

  老公说和她结婚就是为了生孩子


  少妇姓李,和丈夫陈先生都是苍南本地人,80后。

  2009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很快就按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儿子。

  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看起来这是一个正常、幸福的家庭。可李女士发现,自从2010生完孩子后,老公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连正常的夫妻生活也没有了。

  老公倒也坦白,他对李女士说,自己根本不想结婚,都是被父母逼的。

  在苍南,“传宗接代”对一个男人来说是头等大事,不仅关系到个人,还关系到整个家庭的荣耀。陈先生说,他和李女士结婚,就是为了生个儿子。

  老公的话像晴天霹雳,把李女士打懵了。

  更糟糕的是,三年前,老公以做生意为由吃住都在外面,怎么也不肯回家。

  伪装成陌生人和老公聊QQ

  他承认“喜欢女人用的东西”


  就这样,李女士结婚四年,有三年在独守空房。她想来想去,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老公会不会是同性恋?

  李女士的怀疑是有理由的:“一个正常的男人,怎么可能两三年没有夫妻生活?”另外,老公平时说话做事,都给人以娘娘腔的感觉。

  想到老公性取向可能有问题,李女士很担心,“我自己无所谓的,可儿子慢慢长大了,万一受他爸爸影响,以后也变成同性恋怎么办?”

  李女士决定离婚。

  为了搜集证据,李女士伪装成陌生人,加了老公的QQ。

  在聊天过程中,陈先生曾说,自己喜欢女人用的东西。

  李女士追问:“你是不是男女通吃?”

  陈先生回过来两个字:“哈哈。”

  陈先生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

  法院驳回李女士的离婚请求


  李女士将自己和老公的聊天记录复制下来,带到了法院。以老公是同性恋为由,申请离婚,并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她还提供了两张照片作为证据。不过,照片上陈先生只是和男子勾肩搭背,看不出什么异常。

  法官告诉李女士,她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陈先生是同性恋。

  最重要的是,陈先生不同意离婚,更不承认自己性取向有问题。他说,自己这几年不回家,都是在为生意奔波,夫妻俩感情出了问题,只是因为缺乏沟通,“我很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开心生活。”

  他还说,自己和妻子这几年是有性生活的,只是次数比较少。

  李女士和陈先生各执一词,让法官很为难。因为涉及到隐私,根本无法查证,调解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不过,法官了解到,这对夫妻并没有外遇的情况。鉴于双方婚姻基础尚可,并育有子女,李女士又无法证明丈夫是同性恋,法官最后驳回了她的离婚请求。

  延伸阅读

  假如配偶是同性恋

  最好私下协议离婚


  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律师说,涉及个人私生活中的“冷暴力”、“同志情结”等, 很难取得有效证据。

  “法院也很难直接认定其从事了某种行为就一定是同性恋,除非陈先生自己承认,或者李女士抓现行。”

  陈一来说,即使一方存在同性恋倾向,也最好不要直接以这样的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对其造成伤害,“在我们这个社会的大环境下,大家对同性恋等词语还存在着偏见。很少有当事人会主动戳破,一般双方会找其他理由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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