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猕猴不是人类没有自拍照著作权

时间:2016-1-8 15:36 0 211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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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纽约7日综合外电报导)动物权益团体善待动物组织代表1只印尼黑冠猕猴打官司,主张猕猴纳鲁托应该拥有「自拍照」的著作权,美国法官则判决纳它不是人类,所以不能拥有著作权。

    路透社和澳洲广播公司新闻网(ABC News)报导,善待动物组织(PETA)去年9月代表7岁的猕猴纳鲁托(Naruto),控告英国摄影师史雷特(David Slater)出版野生动物书籍时使用这些照片。

    根据诉讼书,居住在印尼野生动物保护区的纳鲁托,2011年用史雷特的相机拍下多张照片。PETA辩称,纳鲁托应该是这些照片的所有人,并获得侵权的损害赔偿金。

    根据法院文件,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奥里克(William Orrick)6日在听证会上表示,尽管美国国会和总统有权将法律保护对象扩大到动物和人类,但「没有迹象指出他们将这样的作法落实到著作权」。

    但奥里克表示,在完全驳回此案之前,他会给PETA修正诉讼的机会。(译者:中央社陈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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