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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杜特地引用了仲裁案裁决

时间:2019-8-5 10:45 0 4706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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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信怡(原载于《世界日报》)

马尼拉时报专栏作家YEN MAKABENTA注意到杜特地在其第四次国情咨文演说中用了黄党炮制出来的“西菲律宾海”。客观地说,在菲律宾当前的这种氛围下,无论谁用“南中国海”,都会受到某些人质疑,而杜特地总统要给黄党人上课,还是姑且用他们所说的“西菲律宾海”吧,以免发生囗水战。不过,在国际社会,这个被亚谨诺用一道行政令改称为“西菲律宾海”的海域,至今还是被称为“南中国海”。诚如狄佬大使所言,用“南中国海”这个固定名称,并不表示整个南中国海都是中国的。
  
近日,有一位朋友在微信上问我:杜特地总统是不是会真的在他任内行使仲裁裁决结果?我告诉他:严格来说,杜特地在国情咨文中已经援引了“南海仲裁案裁决的结果”。紧接着,我摘录了杜特地在国情咨文演说讲过的两段话给他看。我所摘录的是:“我们对西菲律宾海的所有权是国际公认的。但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和《菲律宾共和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案仲裁裁决》都承认,在另一个国家可以利用沿海国家专属经济区资源的。”“仲裁裁决甚至规定,他们指控我违反宪法的裁决,只要满足《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某些条件和必要条件,菲律宾可以与其他国家签订捕鱼协议。”

杜特地的这两段话是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仲裁案裁决来说明中国渔民拥有在西菲律宾海(南海)、某些区域内的传统捕鱼权利。这样说,也许有人认为是强词夺理。
  
对于杜特地在其任内会不会援引完全有利于菲律宾的仲裁结果来申索西菲律宾海诸岛礁主权及专属经济海域的主权权利,我认为,应该是是用“一分为二”的思维方式去分析。假如菲中两国在处理“南中海”的问题能够“相向而行”和“逆位思考”,那么,杜特地援引仲裁结果的机会就会很小了。假如菲中两国不能相向而行,那么,动用的机会就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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