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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签署新法律 残障人士免缴增值税

时间:2016-3-30 22:48 0 669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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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龙网专讯】亚谨诺总统3月29日星期二晚上,签署第10754号共和国法令,允许菲律宾残疾人士免缴增值税。他们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第10754号共和国法令修改残疾人大宪章,允许残疾人士免税。此外,照顾残疾人士并且与其同住的,三代以内的血缘及姻亲关系的人也将享受减税优惠,从个人年度所得税税前扣除2.5万比索。
按第10754号共和国法令,残疾人士在以下几个项目免缴增值税。
陆运,国内航空以及船运费用
医疗及牙科服务,包括看诊费和化验费用
所有政府设施和私人医院的医疗机构主治医生的专业费用
医药费
殡葬服务费
宾馆,饭店和娱乐中心的费用
剧场,电影院,音乐厅等类似的文化,休闲和娱乐地方的门票费
此前,残疾人士仅享受医疗费用,运输费用20%的折扣,基本必需品以及主要商品15%的折扣,但是他们要付12%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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