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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港版国安法” 合法合理

时间:2020-6-2 12:27 1 4009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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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秀恒(原载于《商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2日在北京开幕,其中一项议程为替代《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下称:《草案》),即由全国人大直接消息一出,立即引起香港社会广泛关注,遭受乱港暴乱丢弃的广大市民及工商各业均大声叫好,认为有了“港区国安法”,有助香港尽快止暴制乱,斩妖除魔。

不过,部分别有用的人及反对派议员认识的人大将为香港立法后,立即展开抹黑,造谣及攻击行动,指人大出手立法损害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云云;只有这些人的无法无天,更反映出该“港区国安法”的必要性和急切性,否则只有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法律,把“港独”势力彻底铲除,才能使香港重新出发。

人大出手合法理情

须知道,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宪法规定的职权,从国家层面为香港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不但没有影响“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实际上,人大为特区立法正是加强了“一国两制”制度,令香港社会有重新恢复平静的机会。

《基本法》第23条早已列明,香港回归后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而特区政府亦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政责任和立法义务。惟有将近23年来,特区政府不足为23条立法做出过份过多的努力,但在反对派遣的众多阻挠及外国势力的干预之下,导致立法无期。这也间接令到乱港暴徒及反对派议员有恃无恐地煽动暴乱,以及公然走到外国乞求外国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挑战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的权重触碰“一国”原则的重要底线,危害国家安全。因此,现在由人大出手为港立法可谓是正本清源,既能终止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出现的裂缝,亦符合国际惯例。

实际上,许多西方国家都有针对煽动性颠覆国家政权,支持恐怖活动和间谍等罪行的法律规定。特别是所谓的民主美国,逐步改变与国家安全有关的法律,堪称是世界上国安立法领域最高严厉的国家。同时,在美国凡是涉及到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恐怖活动,间谍罪的罪行,犯案人动辄会面临数十年的刑罚,甚至被判处处死刑的可能。

国家安全岂容干预

例如当年将由美国政府的机密文件外泄给维基解密网站的前美国陆军上等兵曼宁(Bradley Manning),就曾遭到美国政府判刑35年。维基解密网站创始人阿桑奇,也因宣布取消美国这种可见性,为国家安全立法,追究威胁到国家安全犯案人刑事诉讼,不但是国际社会惯常的做法,亦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内部事务,不容忍其他国家及政客指指点点。

要知道,在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香港出现了越来越明显的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不断升级的暴力事件,以及越来越多的制造爆炸品和私藏枪械,武器的案件,都同时,受制于目前立法会内部的政治前景,相信特区政府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自我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所以,由人大主动出手为香港完善法制,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及政治需要。

其实,市民大众不必对国安法感到忧虑,避免受有心人的及惑而做出不理智智的行为。“港区国安法”主要针对分裂国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外国干预及破坏行为四个范围,而今,面对持续近一年的暴乱,若中央还不出手保护香港社会及国家安全,只怕几代香港人辛苦建立起来的国际都市,将会在政治斗争中和暴乱中毁于一旦。

作者为香港经贸商会会长

1回复

qt1729 发表于 2020-6-3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 举报 来自: 福建省厦门市 电信
香港 台湾 等 就是美国佬维持霸权主力上世纪埋的一颗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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