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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今起实施 母婴产品影响最大

时间:2016-4-8 10:02 0 437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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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晨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今日正式实施,意味着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明起落地。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等三部委预告即将发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制:4月8日起,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 )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新政还规定交易限额。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如果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业内人士表示,税改后母婴产品、美妆爆款受影响最大。其中,最明显的将是奶粉、纸尿裤等热门母婴快消品类,按新税制计算,税率涨幅约11.9%。中高档的服饰、箱包、手表、化妆品等按新税制计算,百元以上化妆品税率降幅约17.1%,价格超250元的服饰、电器等税率约下降8.1%。新政调整行邮税后,个人海淘的大部分商品也将面临价格上涨。变化最明显的要数原来的第三档高尔夫及球具、高档手表,此类商品原来征收税率30%,税改后与原来征收50%税率的烟、酒、化妆品合为一档,征收税率为60%,高出一倍。 (窦虹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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