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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点评] 应立即通过离婚法

时间:2016-5-30 14:04 0 2637 |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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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nny Ortuoste(译自标准报)

现在是2016年,而这个星球上没有离婚法的只有梵蒂冈和菲律宾两个国家。
这对于梵蒂冈一点都不惊讶,他们因为来自罗马天主教的信仰而拒绝面对离婚。这更多的是一个保留面子的姿态,尽管所有的逻辑论证都有利于离婚,毕竟,他们必须言行一致,而像这样完全统一的全球性组织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来慢慢地磨到完全改变,才能接受社会变革并调整他们的方式。
然而,政府,尤其是一个像我们这样在宪法中有规定“政教分离”政策的国家,应该是合情合理的。它应该要考虑什么是对所有公民都好的,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又或者缺乏信仰。它不应该被意识形态,或任何信仰组织或团体所挟持。
一项在2014年第四季度进行的社会气象站调查显示,60%的菲律宾人支持离婚法的通过,只有29%不支持,而11%未决定。
对于离婚的支持几乎是均匀分布在整个人口的:来自 A、B 和 C 阶层的有57%,D 有60%,而 E 则有58%。社会气象站数据也表明, 在过去几年里支持率一直在增加。
在国会上提出的离婚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版本,但是至今都没有通过任何一项。
其中支持该法律的论据包括作为人类本性的现实。在多年的历程和生活情况下,人会犯错、欺骗、说谎也会改变。
反对的论据也是一样引人注目:宗教的原因,以及对于保持家庭完整的需要。两个有着不可调和的分歧,生气且时常充满敌意的人要继续和对方连在一起,这有什么逻辑,又有利于什么?他们的冲突会影响家庭的所有成员,在大多数情况下,彻底决裂会更好,以恢复和平,而双方都可以重新开始他们的生活。 这在被遗弃和婚姻以及家庭暴力事件中更是有必要,其中常见的受害者都是妻子和孩子。
目前,法律只规定可以合法分居,但是不允许个人再婚。很多时候,他们会与其他伴侣同居。这让他们的伴侣以及他们可能会有的孩子,处于法律的劣势。
为了应对不具有离婚的制约,我们的社会已经发展出一个机制,可以解决对于比合法分居更能结束关系的需求。如果发现预先存在的心理原因,让一方或双方都没有资格缔结婚姻,法院可以授予婚姻无效。
这让原本平常只把专攻婚姻无效这一方面作为副业的律师们在律师行业中崛起,他们一般都和心理学家合作为取消婚姻提供相应的理由。我们同龄人中一个常听到的问题就是“你有认识懂废止婚姻的律师吗?”废止婚姻的要价是几十万披索。因为,这一补救措施只能提供给那些有财政能力的人。那么,那些负担不起的人呢?现在看,那是公平公正的吗?
废止是表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了,是不应该被庆祝的,因为首先这证明有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有部分心理能力的丧失。这显然是对法律的解决方法,但是并没有认识到,在许多情况下,婚姻一开始是好的,但是只是在一段时间过后破碎的。
离婚则是承认曾经是有婚姻的,但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有必要结束它。这样一来,婚姻原来的原因还是受到尊重的。这也将减轻孩子对于婚姻的恐惧,他们可能会问:“如果我父母的婚姻被废止了,我是合法的吗?”
许多人都希望候任总统杜特地能够推动离婚法案。他被视为社会上急需改变的象征。他自己的个人生活故事就是离婚的经典案例,有必要作为推动的理由。
也许在这个政府下,逻辑和理性将占上风,而离婚法案也将获得通过,以结束这些有关社会规范和习俗的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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