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知,我们在永久仲裁法庭向中国提出的控案中,花费3000万美元(14亿披索)法律费用和开支,来支付给8名顶尖国际律师,我真的希望我们纳税人的这笔钱是花得有价值的。
他们不仅设法让常设仲裁法院重新定义了“仲裁”的标准含义,这在几个世纪以来都被定义为是双方同意让第三方来解决他们的争议的过程。现在看来,“仲裁”可以是单方面的。
现在我们也有简明的宣传工具,来试图说服世界教训一下中国在南中国海的欺凌行为。美国中央情报局或其国务院应该要偿还我们的14亿披索——这诉讼对中国在南沙群岛的影响力是一个很大的打击。那些美国人一直在想方设法,看他们可以如何介入南沙群岛争议,因为他们在该地区并没有任何主权,而且他们甚至没有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但是这其中有一个问题,这我敢打赌,政府所聘请的非常聪明的律师们,并不会急于告诉他们的客户。仲裁庭的判决对中国的形象无意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法院有效地将中国的形象描绘成在南中国海的欺凌弱小者,甚至还驱赶了在国际海域捕鱼的弱小渔民。
那个问题是,到目前为止,超级大国通常会忽略的判决,不仅是仲裁庭的判决,而且甚至是国际法院(ICJ)的判决,即使联合国发出决议,要求他们遵守这些国际机构的判决,也无济于事。
“超级大国”在这里的定义是联合国安理会(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的五个常任理事国。联合国安理会是唯一有权力对成员国发出约束决议的联合国机构,特别是发动战争的决议。这五个常任理事国,每个都有权利否决该组织的任何决议,它们是: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以及自1971年开始加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必须要在这篇专栏包含一长篇脚注来说服你,不相信我说的话的读者们,超级大国们经常都会忽略常设仲裁法院的判决,而世界过后都会忘记。所以,最好是相信接下来我要说的,7月11日由一名受人尊重的学者,格雷哈姆•阿利顺(Graham Allison)在《外交官(The Diplomat)》杂志上发表的文章。阿利顺目前是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贝尔弗科学和国际事务中心(Belfer Center for Science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的主任,也是哈佛大学约翰•肯尼迪政府学院(John F. Kennedy School of Government)的前院长。
文章的标题是“当然,像所有大国一样,中国将会无视国际法律判决”,导语写着“对于无视南中国海即将到来的判决,北京是在追随其他大国所创下的有效先例”。